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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犯人必须是故事中的登场人物.
2.不可用超自然能力来进行侦探.
3.犯罪现场不可有秘密出路, 通路等.
4.未经发明的毒药和需以深奥科学说明的装置, 都不得用于犯罪.
5.故事中不得有中国人.
6.侦探不能用偶然和第六感解决案件.
7.侦探本人不能是犯人, 但是犯人伪装侦探出现是被准许的.
8.侦探不能用... -
前几天狂看推理小说期间我做了个梦,大致是一个固定时间和空间内发生了一起谋杀案,我是侦探,开始在固定有嫌疑的人中间调查,调查步骤根本不记得了,因为是梦,相当不严谨,只记得作案手法,是连环杀人,死了一个之后,又接二连三,到最后我发现,凶手不止一个人。
第一桩谋杀案的动机很简单,发生了之后,有人认为这是个好机会,可以乘机把他的心头大患除去,于是创造出了之后的几起,既可以迷惑视线,还可以嫁祸他人。
早上醒来之后我很得意,觉得这种情节设置可以媲美阿加莎的《ABC谋杀案》。去豆瓣的诡谜小组逛了一圈,发现自己水太浅,类似这样连续谋杀,最后只剩一两个人,而读者依然猜不出凶手的,是为本格派推理。(柯南里什么暴风雪山庄杀人事件,然后那句经典的“凶手就是你”都是本格派惯用的方式)
可是单纯这样解释本格派太简单了,百度上对于本格派的解释很多,要简单说明不很容易,归结下来就是具有“逻辑性”和“思索性”,而又可依其“幻想色彩”及“犯罪气息” ,也就是说虚构一个场景,通常是山庄、家族、火车、旅馆之类(目的就是把破案过程变得相对单纯,毕竟一个荒芜小岛,或者一节被暴风雪困住的火车是不常发生的事),有众多涉案相关人物,有一个进行推理工作的人,共同诠释推理过程和逻辑思维,是更单纯的推理小说。也许用“什么不是本格派”来说明更容易一些,诸如劳伦斯·布洛克和雷蒙德·钱德勒,一个用破案故事阐述当下纽约社会;一个专注塑造侦探个人的硬汉魅力,都不属于本格派。因此看他们的书,对于习惯以及喜欢本格派的我来说,在推理和逻辑上是很不过瘾的。
日本推理作家岛田庄司在其评论集“在本格侦探小说馆”中,对侦推文学的风格领域用以下坐标来表示:
浪漫(幻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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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∣1
逻辑 ———— +————- 情绪
3∣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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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实有人如此解释:浪漫主义的古典侦探小说,主要分布在第二象限,并且包含了一、三象限的一部分;写实主义的推理小说是指第三象限内靠左上方的作品;警察小说位于第三象限的右下方,以及整个第四象限内;犯罪小说则几乎全在第四象限内。若由这个角度来看,在二次大战后盛极一时的“社会派”,和所谓“纯侦探 小说”正好是完全相反的。
除了本格派以外,也有将侦推小说归纳为社会派、法庭派、悬疑派和冷酷派。
又有说横沟正史创造的属于“变格派”,即在注重逻辑推理的同时,在小说中更注重恐怖气氛的描绘,用揭示人物的心理变态来突破传统手法,有的作品中还出现神鬼妖魔,形成了阴森诡秘的艺术流派。
那么说来,我前一阵看的《黑死馆杀人事件》简直是变格派的极致啊!!!那些大套的西洋宗教史、战争史和文艺史,加上侦探跳跃性的思维方式,实在是够变态,果然号称日本四大推理奇书之一,只能放在书架上膜拜。







